(2014年7月18日)
开展志愿服务,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,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,是加强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《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》和江苏省文明委《贯彻落实〈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〉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现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如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: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,将公益性放在首位,突出城乡社区重点,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,坚持社会化推动,大力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和“学习雷锋、奉献他人、提升自己”的志愿服务理念,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,积极构建具有如皋特色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,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,深化如皋“爱心城市”建设,为勇当苏中全面小康领头雁凝聚强大道德力量。
(二)目标任务:到2020年,全市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,全面实现志愿服务经常化储备、规范化管理、常态化服务、品牌化培育、项目化配置、信息化支撑、社会化运作。
——志愿服务理念深入人心。志愿精神在全社会广为弘扬,融入国民教育,融入社会生活,融入实际工作,成为人们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。
——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。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蓬勃发展,志愿者队伍结构优化、覆盖城乡,到2020年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镇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15%,注册志愿者每人每年志愿服务时间达到24小时。
——志愿服务活动常态长效。关爱他人、关爱社会、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在城乡广泛深入开展,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拓展,服务质量和水平显着提高。
——志愿服务制度日益完善。志愿者招募注册、培训管理、服务记录、考核评价、嘉许回馈等制度建立健全,志愿服务规范有序、持续健康发展。
二、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
1.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。坚持以需求为导向,根据群众实际需要,由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利用各类媒介及时发布招募信息,根据标准和要求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志愿服务活动。坚持普遍号召与重点发动相结合,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并举,不断丰富经常性招募与应急性招募的方式和手段。依托如皋志愿服务在线平台,全面推进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,鼓励有意愿、能胜任的社会各界人士登记成为注册志愿者,建立规范的志愿者档案。
2.加强志愿者培训管理。坚持先培训后上岗、培训与服务并重的原则,由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,区分不同层次、不同类别,通过集中辅导、座谈交流、案例分析、现场“微培训”等方式,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,提高服务意识、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。以新入志愿者为主要对象,加强岗前培训,重点开展志愿服务理念、服务精神、服务方法培训,帮助志愿者提高思想认识和基本技能。加强长期参加志愿服务的管理型志愿者和专业型志愿者骨干培养,选优配强志愿服务组织带头人,形成志愿服务中坚力量。利用社区、学校、社会专业机构等资源,建立志愿者培训基地,依托如皋志愿服务在线构建志愿者网上培训学校,为志愿者提供多渠道、全覆盖的培训平台。
3.建立党员干部示范带动制度。发挥共产党员、共青团员、公职人员示范带头作用,鼓励、支持和引导党员、团员、公职人员注册成为志愿者,以实际行动引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。按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求,依托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,结合机关部门与社区结对共建、“双联双助”、文明单位与城乡社区文明共建等活动,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城乡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。组织党政机关公务员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主动到所居住社区报到,通过认领志愿服务项目、开展“志愿服务日”活动等形式,参与社区志愿服务。社区党组织要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、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创造条件、搭建平台,并及时将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向所属单位反馈。各单位要把党员干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情况,作为开展民主评议、年度考核、提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。
4.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。依托如皋志愿服务在线平台,由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按照《志愿服务记录办法》规定的内容、格式和记录方式,对注册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、完整、准确记录,为表彰激励提供依据。建立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,采取积分管理办法,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,对志愿者给予星级认定并授予相应的星级证书。建立志愿者嘉许制度,以日常服务记录和组织评价、服务对象评价为依据,对志愿服务绩效进行考评,定期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志愿者并授予荣誉称号,增强志愿者荣誉感,提升志愿服务社会认同感。建立以精神激励为主、物质奖励为辅的志愿服务回馈制度,落实如皋志愿者礼遇办法,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观念,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。
5.健全志愿服务保障机制。把志愿服务要求融入各项经济、社会政策之中,体现到市民公约、村规民约、学生守则、行业规范之中,提倡和鼓励志愿服务行为。加大志愿服务工作在文明镇村、文明社区、文明单位、文明行业考评体系中的权重,以考核导向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。把志愿服务纳入学校教育,研究制定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,鼓励在校学生参加志愿服务。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,为志愿者解决必要保险、提供基本保障。将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市、镇两级公共财政预算,探索建立财政支持和社会募集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,鼓励企事业单位、公益慈善组织和公民个人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资助。发挥市志愿服务基金作用,对优秀志愿服务项目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生活困难的志愿者给予必要的资助。
三、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
1.突出抓好社区志愿服务。把城乡社区作为经常性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场所,以“邻里守望”为主题,围绕空巢老人、留守儿童、残疾人等重点人群,围绕家政服务、文化活动、全民健身、心理疏导、医疗保健、法律援助、科学普及等重点内容,开展接地气、顺民意的志愿服务活动,推动志愿服务进基层、进社区、进家庭,力争覆盖困难群众所需的各种服务。加强社区志愿服务力量整合,采取社会工作者带志愿者的活动方式,组织志愿者在社会工作者的带领和安排下,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。组织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、志愿服务社会组织与社区建立志愿服务伙伴关系,构建参与广泛、形式多样、活动经常、成效明显的社区常态化志愿服务体系。
2.培育壮大志愿者队伍。充分挖掘社会志愿服务资源,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,建立来源广泛、数量充足、贴近需求的志愿者队伍。推动城乡社区全面建立以社区干部、党员、楼组长、居民代表为骨干,以互帮互助为形式的志愿服务队伍。推动各行各业特别是各级文明行业、单位把志愿服务融入实际工作,结合行业特点和职能优势,成立各类专业志愿服务队。扶持志愿服务社会组织,加强服务管理,引导其发展壮大。探索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基地,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必要的信息、项目、场地、交流平台、团队建设等方面的支持,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。
3.切实加强供需对接。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中心,普遍建立志愿服务站,搭建志愿者、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;探索建立“乡风文明志愿服务岗”,推动志愿服务向农村延伸;在具有长期的公益性服务岗位、服务项目的单位设立志愿服务基地,通过志愿服务组织、志愿者认领项目的形式,形成常态化志愿服务模式;在公共场所、窗口单位和商业大街、主要交通路口,设立志愿服务点,组织和引导志愿者开展便民利民、文明劝导、公共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,打造城市文明之窗。坚持项目带动,设计推出一批贴近实际、贴近群众的志愿服务项目,培育一批常态开展、惠及面广,有特色、有影响的示范项目;依托如皋志愿服务在线、各新闻媒体、社区宣传栏、公共场所电子屏等载体,向社会发布志愿服务活动信息和志愿者需求信息,实现志愿服务供需有效对接;探索建立主办单位下单、志愿者出力、社会资助的运行机制,解决志愿服务供需脱节、运行资金缺乏等问题,促进志愿服务由阶段性向常态化转变。
4.不断强化组织领导。各镇(区、街道)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把开展志愿服务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,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,加强力量配备,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创造有利条件。市文明委要加强总体规划、统筹协调、督促检查。市志愿服务总队要充分发挥龙头和联合作用,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建设,策划组织重大志愿服务集中行动,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合法权益。市文明办要发挥好具体牵头协调作用,依靠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发展,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。市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,各负其责、密切配合,形成共同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良好局面。各志愿服务组织要加强资源共享、条块联动,培育志愿服务特色品牌,团结、带领广大志愿者将如皋志愿服务向纵深推进、向广度覆盖,使志愿服务成为一种常态。
5.大力弘扬志愿文化。加大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,培育全社会的志愿服务文化自觉,引导人们争做志愿精神的积极倡导者、践行者。组织报纸、广播、电视等新闻媒体,借助网络特别是微博、微信、微电影等平台,利用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等阵地,运用公益广告等载体,大力弘扬志愿精神,广泛传播志愿服务理念,深入宣传志愿服务先进经验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,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舆论氛围。发挥精神文化产品育人化人的重要功能,通过生动感人的文艺作品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,展现志愿者的良好风貌和高尚情操,形成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良好文化环境。